四、政策待遇
(一)岗位性质。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
(二)服务期限。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医疗卫生人才在招聘单位至少服务5年(含试用期)。
2.派往镇卫生院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的人才至少服务基层5年(含试用期)。
3.招聘人才在签订聘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合同。
(三)工资福利。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医疗卫生人才,其工资福利待遇按招聘单位同级专业技术岗位待遇确定。日常管理、绩效考核由所在单位负责。
2.派往镇卫生院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的人才,其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县级人民医院在编同等条件人员标准执行,工资待遇由当地财政单列发放。日常管理、绩效考核由所在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
(四)人才补贴。
对招聘到我市医疗机构工作的符合相关政策条件的医疗卫生人才发放相应标准的生活补贴。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人才可申请叠加享受相关人才补贴,具体人才补贴请通过电话向招聘单位进行政策咨询。
(五)住房保障。
1.对招聘到我市且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医疗卫生人才,可申请入住高端人才社区或入住人才集中居住点。
2.对招聘到我市且符合条件的医学类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医疗卫生人才,可申请入住人才集中居住点。
3.派往辖区的镇卫生院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的人才由县级人民医院或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协调解决住房问题。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的专业及专业代码均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结合其课程设置和培养目标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情况,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一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位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及设置依据说明等材料。
2.考生须诚信报名,凡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和享受优惠待遇。
3.咨询电话见《云浮市2024年招聘医疗卫生人才岗位表(罗定市)》。
4.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
本招聘公告内容,由市医疗卫生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招聘单位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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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4年云浮市招聘医疗卫生人才岗位表(罗定市).xlsx
云浮市医疗卫生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4日
原标题:2024年广东省云浮市招聘医疗卫生人才公告(罗定市)
文章来源:https://www.yunfu.gov.cn/wjj/zwgk/ggl/content/post_18314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