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阳高县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4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部分岗位限阳高县户籍(或生源地为阳高县)、大同市户籍,具体要求见岗位表;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报考者为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的报考者,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
(六)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7月至2006年7月期间出生,另岗位要求为30周岁以下为1993年7月至2006年7月期间出生);
(七)报考岗位要求为:阳高县户籍(或生源地为阳高县)、大同市户籍的,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因上学原因未迁回阳高县户籍的,需由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八)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关于应届毕业生岗位
应届毕业生岗位报考对象包括: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关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劳动合同期满的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人员,须同时符合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职业资格等条件要求。
说明:《岗位表》“备注”列中“应届毕业生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附加说明的,按照附加说明执行,即:该岗位如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开考比例,该岗位取消,将岗位招聘计划和报名人员转入本单位同等条件一般性岗位。最大限度地使用年度招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