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兴安盟阿尔山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2024-07-09 10:37:13阅读:0地区:内蒙古电脑版

  (五)公示和聘用

  1.拟引进人员信息在阿尔山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ae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有据的,不予引进,所空岗位可在该职位参加评估人员范围内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楚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3.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的拟聘用人员由引进人才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中共阿尔山市委员会组织部和阿尔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经审核批准后,由引进人才单位办理聘用、编制注册手续。

  4.引进人才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5.引进人才列入事业编制,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享受事业单位相应岗位待遇,最低服务期5年(5年内不得跨部门流动)。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对无正当理由放弃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6.所有拟引进人才应按聘用通知要求的时间报到上岗,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纪律和监督

  (一)引进人才工作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具体实施、政策解释、业务指导、推动落实等工作。引进人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引进人才工作期间,实行全程执纪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在评估工作中如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在引进人才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引进人才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引进人才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二)应聘人员在引进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联络而影响报名及资格审查、评估和体检、考察、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公告由阿尔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因机构改革等原因造成原录用单位机构发生变化的,按照机构改革人员转隶相关规定转隶到新单位。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

  (四)本次引进人才相关事宜和信息通过阿尔山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aes.gov.cn/)发布,请随时关注。

  报名咨询电话:见《岗位需求表》

  政策咨询电话:0482-2773806、7122790

  监督举报电话:0482-7125884

  受理时间:2024年7月8日至7月10日(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附件1:阿尔山市事业单位2024年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docx

  附件2:阿尔山市2024年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阿尔山市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docx

  阿尔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6日

  原标题:阿尔山市事业单位2024年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aes.gov.cn/aes/2024-07/06/article_20240706181249823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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