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居民二代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或护照),且报名所用身份证件要与参加评估时所用证件一致;
(4)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
(5)教育部学历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不存在影响取得学历学位情况的证明,且考生本人须在证明上签署:“本人承诺按有关规定取得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如未按期取得,遵守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
(6)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需求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
(7)盟外在职在编的应聘人员,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单位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8)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供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企业法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5.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凡因《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各项内容不完整、不全面、不清晰、不真实、不准确而影响报名、资格审查、评估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6.本次岗位聘用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7.资格审查工作按照“随报随审”原则,对报名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8.通过资格审查进入评估程序人员名单将在阿尔山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aes.gov.cn/)发布。
(二)评估
1.评估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考生要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2.笔试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类和文秘类,其中应聘文秘岗位的为文秘类,笔试测试方向为文字表达和综合分析;应聘其他岗位的为综合类,笔试测试方向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试讲等方式进行,其中应聘教师岗位的面试方式为试讲,应聘其他岗位的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4.结合岗位计划引进人数,按照评估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并在阿尔山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aes.gov.cn/)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5.评估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体检
1.体检工作在指定医院进行,由阿尔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
2.应聘人员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岗位可在该职位参加评估人员范围内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四)考察
1.进入考察的人员名单在阿尔山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aes.gov.cn/)发布。
2.考察工作由各引进人才单位(或主管部门)比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重点考察拟引进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主要考察拟引进人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3.考察结果确定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未按时提交人事档案等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所空岗位可在该职位参加评估人员范围内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程序进行递补。
4.考察工作结束后,考察部门要将考察工作开展情况和拟引进人员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报告,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中共阿尔山市委员会组织部和阿尔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