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应服从组织分配,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如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职位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聘用人员与所在镇政府签订劳动合同,聘期3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的,应取消聘用。聘用期满后,根据综合表现情况以及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继续留用。
八、相关待遇
根据《澄迈县进一步规范居工作人员管理实施方案》《澄迈县专职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本次新招聘人员薪酬待遇参照《澄迈县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薪酬待遇按所在镇其他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的薪酬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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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澄迈县委组织部
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6日
原标题:澄迈县2024年公开招聘农垦居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文章来源:http://chengmaidj.gov.cn/cmdjgggs/202407/t20240708_34553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