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中央12号文件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精神,解决卫生健康队伍人才紧缺问题,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精神,结合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待遇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2人,考核招聘107人,共计招聘189人。具体招聘单位、职位和资格详见《三亚市公立医院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和《三亚市公立医院考核招聘学科带头人岗位汇总表》(附件2)。被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
7.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定向委培生应聘时需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在编人员应聘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8.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并加盖院校系公章,未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需取得并提供与应聘岗位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届时无法提供者将不予聘用。
(二)岗位条件
详见《三亚市公立医院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和《三亚市公立医院考核招聘学科带头人岗位汇总表》(附件2)。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审计、文秘、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公告通过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s.sanya.gov.cn)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后续招聘工作的各有关事项均在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登陆网址(http://bm.i35.cn/index.php/exam/?EXAMID=6669)报名,并上传相关报名所需的证明材料。
2.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2日09:00至2024年7月25日12:00。
3.报名者须上传的材料(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大小不能超过2MB):
(1)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并加盖院校系公章;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三亚市公立医院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下载附件2,填写完整并本人签名贴照片上传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