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合肥幼儿师范教育中心招聘幼儿教师公告

2024-07-08 15:55:04阅读:0地区:安徽电脑版

  2.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资格审查表(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资格审查表》并手写签名);

  (2)与报名时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1份;

  (3)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甲等及以上)、荣誉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1份(以上均查验原件并上交复印件);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

  (5)2张一寸白底照片。

  3.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凡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与报考条件不符的;

  (2)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

  (3)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的考生,所空名额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考试成绩并列的按前述同分规则处理。

  5.资格审核从报名时开始并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6.选岗:资格复审合格考生,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现场确定区域及园所。

  7.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由考生本人向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委托内容需包含资格复审及选岗)、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及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

  初步入选人员按要求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2.考察

  (1)考察工作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2)按照招聘职位、招聘条件对进入考察环节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包括但不限于查阅个人人事档案、向原单位了解个人情况、无犯罪记录审查等。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录聘资格。

  (3)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4)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所空名额依次递补。

  (5)体检、考察通知将在合肥幼儿师范教育中心官网(https://www.hfyjjt.com/)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公示

  体检及考察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合肥幼儿师范教育中心官网(https://www.hfyjjt.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依次递补。

  四、聘用方式及薪酬待遇

  (一)聘用方式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统一办理聘用手续,原则上按照成绩优先原则依次进行选岗,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后期可根据教育中心园所实际需要,对录用人员进行统一调配。

  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

  本次招聘的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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