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报考者放弃或因体检考察问题形成空缺的职位,不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报到
招录机关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由省纪委监委机关在“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灯塔-党建在线”手机APP的“录用公务员”专栏和省纪委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于公示后无故放弃录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将有关情况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录在案。
报考者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对已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的人员,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录用,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六、试用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新录用公务员应当安排在录用职位工作。试用期间发现新录用公务员有不具备公务员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不能胜任职位工作等情形的,以及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特别提示:
1.本次招录发布的公告、职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数。
2.必要时,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省纪委监委机关将对考试录用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政策咨询:0531-51777344
报名技术支持和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531-88920253
咨询时间:报名期间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山东省纪委监委机关
2024年7月
原标题:山东省县级纪委监委机关专项招录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dtdjzx.gov.cn/staticPage/zhuanti/gwyzkggzkgg/20240703/28729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