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应于2024年7月10日16:00前按照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减免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4.网上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缴费确认后,报考者应及时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打印并签署《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以上材料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并于2024年7月24日9:00至7月27日14:30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者应将笔试准考证保存到公示拟录用人员环节。
5.录用计划核减及职位改报。最终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原则上按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
核减和取消录用计划的情况,在“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灯塔-党建在线”手机APP的“录用公务员”专栏和省公安厅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本市范围内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
报考者在整个招录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招录机关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录用机会。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内容。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相关内容,满分100分。报考执法勤务职位的,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科目考试。执法勤务职位的笔试成绩按照公共科目、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分别占70%、3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不设置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公共科目成绩即为笔试成绩。
2.时间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4年7月27日上午8:30—11:30。
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24年7月27日下午14:00—16:00。
笔试在全省各设区的市设置考点。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报考者可于2024年8月中旬前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报考者须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将通过“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灯塔-党建在线”手机APP的“录用公务员”专栏和省公安厅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
招录机关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职位录用计划的3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前,组织面试人选资格复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报考者须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不符合招录职位要求的,以及未按照招录机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招录机关应当终止其录用程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实行考官和考生双抽签。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采取适当方式向面试人员公布。
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进行百分制合成。笔试、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综合成绩将通过“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灯塔-党建在线”手机APP的“录用公务员”专栏和省公安厅网站、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招录机关组织报考者进行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
四、体能测评
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的人选。其中,计划录用1人的职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的人选;计划录用2人及以上的职位,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的人选。如同一职位出现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此外,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选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