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核
考核由县人社局会同县教体局负责。对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合格与否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接到考核通知后,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人事档案及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照个人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1.依据各招聘岗位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望都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被举报等原因取消聘用资格或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决定是否聘用。
3.对公示无异议并明确岗位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各一式四份,加盖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报县人社局审批、市人社局备案,按照程序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
(九)待遇及管理
根据《聘用人员通知》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办理事业单位人事、编制、工资等相关手续。新聘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试用期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相关事宜
(一)条件设置及咨询
1.考生在报名时,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2.报名资格条件可向县人社局或县教体局咨询。
(二)纪律监督
1.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2.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附件2)处理。
(三)其他事宜
1.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节点,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此次考试违规违纪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工作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错过考试、考察、递补等招聘环节的,自行承担责任。
4.本次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望都县人社局0312-7727567;
望都县教体局0312-7721213。
原标题:2024年望都县职教中心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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