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泰山学院公开招聘网站(https://join.tsu.edu.cn)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我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审核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我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我校人员控制总量内正式职工,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省市和学校的相关标准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538-6713599,6715058
监督电话:0538-6715603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泰山学院
2024年7月4日
原标题:泰山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38/202407/eb273aa1-7a43-4502-a438-bb57aeca45e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