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将以下报名材料的电子版上传至报名系统: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对本科专业有要求的岗位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
(3)对招聘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供由毕业院校所在学院出具的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证明(具体要求见附件2),如果毕业证、学位证或就业推荐表已注明和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专业方向,则无需提供此证明材料。
(4)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须提供现党员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或组织部门2024年以来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具体要求见附件2)。另外还须提供大学或研究生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一学年及以上证明(具体要求见附件2,主要学生干部是指:大学或研究生期间的班长、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校、院级学生会、自律会或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职务)。
(5)2024年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报名时须提供毕业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6)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允许先报名考试,签订《学历学位认证承诺书》(具体要求见附件2),并能够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7)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8)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9)《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中对应岗位“其它条件要求”所列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
初审时间:2024年7月5日11:00至7月13日16:00
学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应及时查看初审结果。对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条件或缺少报名材料的,初审不予通过。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和提交相关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3.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需要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方式在泰山学院公开招聘网站(https://join.tsu.edu.cn)另行通知。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
根据省发展改革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笔试每人每科次40元,面试每人每场次70元。
缴费成功后,未按时参加考试者,已缴考务费不予退回。缴费成功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泰山学院公开招聘网站)。
未初审或初审未通过者,请勿缴费。缴费时因输入个人信息有误而影响报名考试的,责任自负。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泰山学院公开招聘网站予以公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教师30-35、管理5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开考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环节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过线人数确定进入笔试环节人员。
其他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开考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照实际过线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通过泰山学院公开招聘网站(https://join.tsu.edu.cn)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