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深圳市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招聘辅助类编外人员公告

2024-07-03 23:59:19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三)考试及成绩公布

  1.考试形式:本次考试采取线上笔试、现场面试形式。

  2.笔试:笔试由深圳市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组织实施,根据报考人员情况初审合格后通知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将通过手机短信方式另行通知,请确保手机畅通并留意查收。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3.现场面试:面试由深圳市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组织实施,对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根据职位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4.成绩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均将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布。其中,报考人员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

  (四)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分数高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根据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获得体检资格的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资格复审、考察及聘用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资格复审、考察合格后,报新区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审批,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或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是否递补录用由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另行研究决定。

  五、用工模式和待遇

  (一)正式聘用后,由人力资源派遣机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实施派遣管理。

  (二)新聘编外人员设置相应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期转正;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者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三)工资福利待遇按大鹏新区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社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享受相关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相关资历、资格、年龄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4年6月30日。

  (二)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三)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并记录。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四)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聘用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手续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五)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准确的、确保可随时联系的电话联络方式,如因报考人员未提供有效联络方式或无法联络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王女士,0755-28333254。

  线上报名咨询电话:彭先生,0755-28339656。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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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承诺书

  深圳市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7月2日

  原标题:深圳市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2024年7月公开招聘辅助类编外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dpxq.gov.cn/xxgk/xxgk/rsxx/zkzp/content/post_114034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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