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确定人选。已就业人员须在公示前提供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其选聘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八)聘用。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聘用的相关情况,即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县政务服务中心与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合同期1年,试用期1个月。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用人单位考核意见和本人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四、薪酬待遇及管理
(一)薪酬待遇。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工资构成:
1.基本工资:每人每月2100元。
2.绩效工资:根据工作人员月考核结果发放,月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每月发放400元,考核为合格以下等次的不发放,由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制定绩效工资月考核办法并进行考核。
3.岗位工资:按每人每月200元发放。
(二)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享受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生育和工伤五项保险,县政务服务中心按照规定的标准统一代缴,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三)资金保障。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和应由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所需经费,均由县财政解决。
(四)聘用人员管理。聘用人员日常管理由县政务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实施,不占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不具有公职人员身份,不享受国家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选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自理。
2.凡弄虚作假者,在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3.为确保选聘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
监督电话:0933—5927512
咨询电话:
泾川县人社局0933—3321591
泾川县政务服务中心0933—3581095
附件:泾川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开聘用帮办代办窗口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泾川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帮办代办服务窗口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3日
原标题:关于公开选聘县政务服务中心帮办代办窗口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ingchuan.gov.cn/xwzx/tzgg/art/2024/art_6dd4d6a271f340739f3dc5a3301669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