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6665023(河北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6041315(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22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河北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河北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处张老师
联系电话:0311-86665023
电子邮箱:rsc86665023@163.com
附件1.河北艺术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附件2.河北艺术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表.doc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
2024年7月2日
原标题:河北艺术职业学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t.hebei.gov.cn/pageWarp?isId=1719917039276s99&id=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