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4名,制定选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是我省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以培养舞台表演艺术人才为主的国办艺术高校,始建于1955年。学院历经河北省戏曲学校、河北省戏剧学校、河北省艺术学校等发展阶段,2001年升格为高职院校。
学院本校区位于石家庄市长安区青园街,东校区位于开发区漓江道,现有全日制在校生五千余人。学院举办高职和中专层次艺术教育,设有戏剧、音乐、舞蹈、美术、艺术教育、影视、文化管理等专业系和基础教学部、思政教学部、社会教育部等教学部,现有大专专业26个(含方向),中专专业4个。学院是河北省“双高校”建设单位、河北省艺术职业教育集团牵头组建单位、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基地、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培计划参与院校,曾荣获全国文化工作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省部级重点学校等荣誉,连年获评文化和旅游系统实绩突出单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4年河北艺术职业学院拟选聘工作人员4名,其中硕士2人、本科2人。年龄为18-35周岁(1988年7月2日至2006年7月2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2日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详见《河北艺术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设置。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选聘理由
当前,学院高水平艺术类专业人才较为短缺,为进一步提高单位教学水平,优化人才结构,拟选聘一批急需紧缺艺术类专业优秀人才。
五、选聘范围
相关院校硕士毕业生、本科毕业生。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hebart.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