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详见珲春示范区网站(http://www.hunchunnet.com/)发布的面试通知。
1.面试前,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分别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户口簿等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
2.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递补条件但是本人放弃递补超过3人以上的,不再递补。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考生面试顺序通过现场抽签决定,考官现场打分,成绩现场公布。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5%、面试成绩占55%。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或面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视为成绩不及格并取消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相应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确定。对首次体检异常人员根据体检项目的特点,只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均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自行体检的结果不作为招聘体检结论依据。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该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调剂
如出现空缺岗位将进行调剂,具体公告将在珲春示范区网站(http://www.hunchunnet.com/)发布。
七、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在珲春示范区网站(http://www.hunchunnet.com/)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八、聘用
(一)对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由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2024年珲春市公开招聘稳边固边专干和基层治理专干实行试用期制度并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不得再次报考延边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擅自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或参加我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取消其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