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甘肃警察学院(以下简称学院)事业发展,实现高质量本科院校建设目标,结合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科研工作需要,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甘组通字〔2019〕22号)《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甘组通字〔2019〕111号)等文件精神,面向社会引进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2人,《岗位列表》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对党绝对忠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人民公安事业。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三)应聘人员须具备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聘用至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四)从事公安学、公安技术、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学科类相关研究领域。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具备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7月以后出生);具备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的应在50周岁以下(1973年7月以后出生)。
(六)须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七)应当符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有关政策规定的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具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第八条、第九条情形的;
2.具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情形的;
3.父母、配偶或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子女或兄弟姐妹等直系亲属与外国人结婚的;
4.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5.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存在“三龄二历一身份”篡改造假或重要材料缺失、严重失实等问题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专业及人数
具体专业及人数见附件。
三、引进待遇
(一)占用学院事业编制,享受人民警察待遇。
(二)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根据学院有关规定提供科研启动费。
(四)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来院报到后,凭票据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住宿费和体检费。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截止。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下载填写《甘肃警察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将报名材料按“岗位代码+姓名”格式命名后打包,发送邮件到邮箱GSJCXYBM@aliyun.com。
必须提供的材料:《甘肃警察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字版扫描件和Excel电子版);本人身份证(正反面);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文件;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岗位要求其他所有证件的PDF扫描件;有国外留学经历人员还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PDF扫描件;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应聘人员提交的《甘肃警察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和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必须一致,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符合公告条件,对提供不实信息而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应聘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
1.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学院通过邮件将初审结果反馈至应聘人员邮箱。
2.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甘肃警察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一份;
(3)资格初审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