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所属国有企业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7-02 22:13:20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根据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所属国有企业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3.具有选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以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开发区、综保区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年龄要求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7月以后出生);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2024年7月30日。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教育类、卫生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区属国有企业职工,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所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东营港经济开发区2024年所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

  三、报名、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4日9:00—7月11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7月4日11:00—7月12日16:00

  报名方式:报名主要采取网上报名和线下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可以登录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网站(http://www.dypedz.gov.cn/)报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照片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按指定网站提示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7月11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7月4日11:00—7月12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应在初审通过后打印《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所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所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核减计划将在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网站予以公布。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负责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网站(http://www.dypedz.gov.cn/)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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