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人事处根据综合考察材料情况及部门考察意见确定考察结果。同时,人事处也将按上级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失信联合惩戒工作规定针对以上人员提交天津市公共信用中心通过失信人员信息查询系统进行查询。考察结果及查询结果将作为是否聘用的依据。
(七)公示与聘用
学校将根据考核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天津职业大学网站公开招聘专栏(https://rsc.tjtc.edu.cn/gkzp1.htm)及市教委网站政务公开专栏拟聘人员公示栏目(https://jy.tj.gov.cn/ZWGK_52172/ZPXX/NPRYGS9930/)进行拟聘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结束后,对于公示期内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上级备案及后续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须在公示期满后三个月内办理完报到入职手续(应届毕业生在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后一个月内办理入职手续。因个人原因未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须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学校根据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要求进行递补。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次公开招聘考核、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http://jy.tj.gov.cn/)、天津职业大学网站公开招聘专栏(https://rsc.tjtc.edu.cn/gkzp1.htm)进行通知,并告知应聘人员。
(八)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在招聘过程中若发现应聘人员任何违规、违纪、隐瞒招聘体检要求中的禁忌症病史、隐瞒影响聘用特殊情况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查实后立即取消应聘、聘用资格。
学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人事处):022-59671655,联系人:董老师
天津职业大学
2024年7月
附件一:天津职业大学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硕士及以下岗位).pdf
附件:天津职业大学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硕士及以下岗位).pdf
原标题:天津职业大学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硕士及以下岗位)
文章来源:https://rsc.tjtc.edu.cn/info/1248/324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