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天津职业大学第二批招聘公告(硕士及以下岗位)

2024-07-02 22:16:31阅读:0地区:天津电脑版

  应聘人员应按照公开招聘系统中的要求如实提供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信息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刻取消报考资格。

  学校依托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对拟聘用教职员工进行准入查询。查询拟聘用教师已纳入教师资格限制库的丧失、撤销教师资格信息、拟聘用和拟使用教职员工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应聘人员在各招聘环节中准入查询不通过的,取消参加后续招聘资格,并告知被查询对象不录用理由和申请复查权利。

  (二)资格初审及笔试

  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根据应聘者提供材料情况及岗位需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学校将会以系统消息的方式进行回复并在报名结束后及时在公开招聘专栏(https://rsc.tjtc.edu.cn/gkzp1.htm)发布通过资格初审参加笔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之比低于1:3时,相应调减招聘岗位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取消岗位的原报名人员在符合其他岗位条件下可在2024年7月18日0:00-2024年7月18日24:00(以学校公布的报名系统接收到报名材料时间为准)进行改报。

  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岗位胜任能力。笔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成绩公布等事宜将在天津职业大学网站公开招聘专栏(https://rsc.tjtc.edu.cn/gkzp1.htm)。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学校将进行资格复审,具体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材料要求等信息将于笔试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职业大学网站公开招聘专栏(https://rsc.tjtc.edu.cn/gkzp1.htm)发布。资格复审将按照招聘方案、计划中各岗位条件要求,针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者,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安排递补。

  (四)面试

  1、笔试结束后,对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环节教师岗为试讲,辅导员岗为结构化面谈,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及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复审后3个工作日内,应聘者可登陆天津职业大学网站公开招聘专栏(https://rsc.tjtc.edu.cn/gkzp1.htm)查询具体面试安排。

  3、成绩计算及公布

  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确定,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职业大学网站公开招聘专栏(https://rsc.tjtc.edu.cn/gkzp1.htm)发布。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面试通过人员。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面试通过人员。

  (五)体检

  学校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自理。在职正式工作人员需在体检前出具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函,否则不能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政审与考察

  1.政审

  各二级部门在学校统一要求下到档案所在地对每一名进入政审人员的政治情况进行考察并填写《天津职业大学新入职教职工政审表》。

  2.考察

  学校组织面试通过人员进行到岗工作考察,考察一般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工作态度、专业技能、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过程中,学校将通过学历信息排查、档案审核等方式对拟聘人员的基本条件进行复核。

  用人部门按照学校要求在进入考察人员到岗考察时填写《天津职业大学公开招聘岗位考察备案表》,考察期满由用人部门给予考察意见,并撰写《天津职业大学公开招聘考察工作报告》、《天津职业大学公开招聘思政与品德综合考察表》、谈心谈话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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