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十一、人才待遇
(一)编制:符合入编条件的纳入广州市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二)薪酬待遇:学校提供35-45万元年薪,考核任务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三)科研启动费:学校配备10-25万元科研启动费,具体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四)安家费:符合学校相关规定可享受30-60万元安家费。
(五)入职后可依据广州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方案(穗组字〔2017〕98号)申报认定广州市高层次人才(含杰出专家、优秀专家、青年后备人才)并享受相应的待遇。学校协助引进人才入户广州,积极协调相关资源,协助其科研成果转化和子女入学。
(六)协助申请广州市人才公寓。
十二、注意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生参加考核评价、体检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未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者,不得参加。
(三)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核贯穿本批次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中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协议的,招聘单位据此解除该协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020-31801689(联系人:龚老师)
020-31801789(联系人:张老师)
(二)监督电话:020-32082358(联系人:梁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5014:30-16:30
(三)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400-838-9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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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航海学院广州交通大学(筹)
2024年7月1日
原标题:广州航海学院广州交通大学(筹)2024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人才(博士)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zmtu.edu.cn/info/1019/1654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