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州航海学院广州交通大学(筹)第一次引进急需人才(博士)公告

2024-07-02 22:44:43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汇聚创新资源,激发创新动能。为赋能学校高质量发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广州市人才招聘有关规定,广州航海学院广州交通大学(筹)面向国内外引进与招聘100名博士,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凭海而立,因海而兴,向海图强。广州航海学院创办于1964年,是广州市人民政府管理的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是华南地区唯一一所独立建制并被国际海事组织认可的海事本科院校,被誉为“航海家的摇篮”,是广东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2018年广东省委明确以广州航海学院为基础筹建广州交通大学。学校秉承“勤学、善思、厚德、求新”的校训精神,以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和筹建广州交通大学为“双引擎”,向“具有航海特色的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奋勇前进。

  突出航海特色,融入交通行业。如今的广州航海学院已经发展为一所以工见长,经、管、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大学,拥有船舶与海洋工程、交通运输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3个省级重点学科,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交通运输、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5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以及7个省级特色专业。学校坚持“突出海洋特色的大交通”的学科布局,大力发展与现代交通产业需求相契合的特色学科、交叉学科和新工科,全力向海挺进、向陆拓展、向空探索,实现“海、陆、空”协同发展,致力将航海、交通等学科建设成为国内乃至国际上有特色、有影响的一流学科。

  二、招聘岗位

  此次引进100名博士,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入校后首次聘任按专技十级执行。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详见附件1,招聘人员类型,有关说明如下:

  (一)2024年毕业生是指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

  (二)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

  (三)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条件:不满35周岁(1989年7月1日之后出生),近五年主持1项省基金或国家基金科研项目可放宽至不满38周岁(1986年7月1日之后出生)。

  2.学历学位要求和专业要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往届生和2024年博士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国内毕业生是否取得有效学历,以学历证书为准,报考人员的专业名称须以学历证书专业为准且与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或其所包含的下级学科专业名称一致(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专业参考目录(2024版》);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专业认定以就业推荐表上专业为准。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报考,须出具由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相关材料。

  3.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港澳居民可报考相关岗位。欢迎具有前沿科技交叉学科海外背景优秀人才报名。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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