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工作需要,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4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
“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招聘对象为: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年龄需符合此次招聘岗位需求(30周岁及以下为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年龄等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发布公告之日。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须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标明的专业一致)。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专业技术职务获得时间、入党时间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名,其中硕士研究生22名,本科3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运城护理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的要求为准。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主要程序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考试与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平台(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公开招聘”专栏)、运城人事考试网和运城护理职业学院官网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不少于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