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24年县级纪委监委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2024-07-02 13:08:07阅读:0地区:山西电脑版

根据公务员法、监察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将组织实施2024年全省县级纪委监委专项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忠于宪法,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廉洁作风和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志于投身纪检监察事业。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7月至2006年7月期间出生),2024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六)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所有报考者其毕业证书及相应学位证书均须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

(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职位”报考者为: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我省“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参加我省“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也可报考。以上服务(服役)期满时间均截至2024年7月。

(八)“应届毕业生职位”报考者为: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

(九)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因犯罪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2.被撤销中国共产党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的。

3.被撤职或者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6.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是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7.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8.现役军人。

9.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10.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11.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监察官法第二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报考者在本次招考报名后至录用之前,期间已被各级机关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录用。

报考条件或职位要求的辞退、现役、服务期、落实工作单位情况等,除职位有明确要求外,均截至2024年7月。

二、报名办法

(一)报考职位查询

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可查询招考职位表。报考者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山西组工网(http://www.sxdygbjy.gov.cn)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rst.shanxi.gov.cn)

山西人事考试专栏(http://rst.shanxi.gov.cn/rsks/)

报考者要认真阅读《山西省2024年县级纪委监委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报考指南》等附件,以了解职位要求、政策解释、考录规则、说明事项等内容。如需咨询招考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可直接与所报市纪委监委或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有关咨询电话可以通过附件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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