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揭阳普宁市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84人)

2024-07-02 13:02:05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为加强我市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普宁市纪委监委、普宁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公开招聘2024年普宁市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普宁市纪委监委、普宁市卫生健康局属下31家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共28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和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留学的应往届大专以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即2024年7月5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7.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即1988年7月5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放宽至45周岁(即1978年7月5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医疗卫生专业技术职称的放宽至50周岁(即1973年7月5日以后出生);

  8.户籍要求详见附件1;

  9.岗位要求取得的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户籍须于报名首日(即2024年7月5日)之前取得;要求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须于2024年8月31日之前取得;要求中共正式党员的,须于报名首日(即2024年7月5日)之前批准为中共正式党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人员(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和国(境)外就读尚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在读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人员(含试用期)。

  5.截至报名首日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5日上午9时至7月14日下午5时30分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规定时间内注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报名系统,仔细查阅公告及报考岗位要求,按系统提示,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100kb以下),进行认真报名,应聘人员必须认真核对岗位条件并对所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报名平台将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料与岗位资格条件的关联性进行资格初审。为方便联络,请所有应聘人员准确填报手机号码并在应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三)报考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2.应聘人员应按《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附件3)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旧专业名称有注明“部分”两字的,须征询普宁市纪委监委或普宁市卫生健康局同意后方可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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