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及鄂伦春自治旗人才引进相关文件规定,引进程序如下:
(一)发布信息
《2024年鄂伦春自治旗公开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在呼伦贝尔市人才网、鄂伦春自治旗政府网站发布,发布时间为2024年7月1日—7月17日。
(二)报名及面试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6日—7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呼伦贝尔市人才网、鄂伦春自治旗政府网站)。
2.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所报岗位相关资质要求(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和工资表等)佐证;
(3)学历要求提供学信网证明。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复印件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标注本人姓名和证件相关内容翻译名称);
(4)应聘考生属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供所在学校(学院或系部)学历学籍证明,证明中需明确该考生是否能够按期毕业、是否能够按期领取学历学位证书;同时应聘考生需提交本人亲笔书写的承诺书一份(见附件);
(5)近期2寸免冠蓝底同版照片4张。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和《回避承诺书》;
(6)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引进条件的材料。
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乃至引进资格。报考人员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并在整个公开引进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信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3.报名人员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以及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本人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提交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本次公开引进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委托任何考试培训机构。
5.报名地址:鄂伦春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五楼人事科教股。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本次采取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步进行的方式,由鄂伦春自治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鄂伦春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地点设在鄂伦春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
2.资格审查人员要严格按照本方案、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需求表》上明确的岗位资格条件审核把关,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准确,对所有报考人员应一视同仁。资格审查期间要安排专人值班,认真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报考人员提出的关于学历、学位、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进行资格审查的各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3.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报名至聘用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引进人员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引进职位条件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4.凡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岗位,加设笔试环节,在人岗相适评估前完成。加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加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不计入人岗相适评估总成绩。按照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30人进入人岗相适评估环节,同一岗位因末位加试成绩并列而超过30人的,全部进入人岗相适评估环节。进入面试环节人选以电话的方式通知考生,1日内若出现3次以上未能电话联系上应聘人员的情况,视为自动放弃。
(四)引进方式
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由鄂伦春自治旗公开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面试和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