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师范大学附属民族学院第二次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7-01 21:23:34阅读:0地区:河北电脑版

  2.面试

  ①面试人员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②面试时间和地点:请及时关注河北师范大学附属民族学院官网,并保持联系电话通畅。

  ③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包括基本素质考察、试讲、写作能力测试等,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专业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河北师范大学附属民族学院网站(https://mzxy.hebtu.edu.cn)发布。

  ④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或在此期间自动放弃者,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⑤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心理测试

  学校安排专业人员对心理测试人选进行心理测试,对心理测试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河北师范大学附属民族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师范大学附属民族学院办公室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在此期间自动放弃者,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师范大学附属民族学院网站(https://mzxy.hebt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师范大学附属民族学院网站(https://mzxy.hebtu.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师范大学附属民族学院网站(https://mzxy.hebtu.edu.cn)查询招聘过程中的笔试成绩、公布招聘过程中的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对已经确定为招聘对象的人选,未按时报到或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在校期间受到学校通报批评、纪律处分者,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咨询电话:0311-8626339683812051(河北师范大学附属民族学院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311-80789855(河北师范大学纪委监察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84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附属民族学院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x

  附件2-河北师范大学附属民族学院招聘报名表.doc

  附件3-考生提交证件等佐证材料样板.doc

  附件4-河北师范大学附属民族学院教职工报备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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