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邯郸市政府系统部分县(市、区)事业单位补充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要求,经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2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本次招聘的学校均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体育服务中心下属全额事业单位。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校、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四、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岗位共221人,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招聘127人,具体如下:
高中教师岗位22名。其中非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9名,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13名。
初中教师岗位156名,其中非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62名,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89名,定向招聘岗位5名。
小学教师岗位43名,其中非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18名,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25名。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2年7月15日及以后毕业)、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含2024年)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期间入伍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2年7月15日及以后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五、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7月15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15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5、凡涉及到年龄、学历、学位、职业(执业)资格、户籍、服务期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在资格审查、考察阶段可提供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查询信息,最晚在2024年7月底前须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留学回国人员最晚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8、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9、考生应具有邯郸市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邯郸市。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邯郸市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高校毕业生不限户籍。定向招聘岗位不限户籍;
10、学历及资格要求:
(1)高中教师岗位:须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应取得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报考高中体育教师岗位的,还要求所学专业为体育学类、体育类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