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万宁市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方案》精神,校园招聘未完成的岗位转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万宁市2024年中小学教师校园招聘已结束,现将剩余55个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55名,具体招聘学校、学科岗位、人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符合条件人员(其中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报考者不要求学位证)。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报名者具有副高级教师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职称或特级教师的,年龄放宽至48周岁以下。(时间计算截止公告发布之日);
3.所学专业与招考岗位一致,具备相应学科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除了2024届毕业生外,其余报考者需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暂时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个人书面承诺后报名;未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应聘岗位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4.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其中报考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心理等条件;
6.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
7.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8.我市在编在岗教师不能报考(含特岗教师)。
9.本省范围内的其他市县在编教师报考必须持有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4)社会信用有不良记录的人员、社会失信被执行人、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或被认定为报考不诚信的人员;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人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8)未完成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9)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者、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者。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初审、组织考试、资格复审、体检、政审考察、选岗、聘用公示、办理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6月29日至7月5日。
(二)报名
报名时每个考生只能选择某个学段某个学科,后续再按照成绩高低选岗。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6日8∶00至7月12日17∶00。
2.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登录网站https://www.tianluehr.com/exam.html?$$id=1806155611638013954$$进行报名。考生要认真了解招聘工作公告,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科,及时准确地提交报名条件要求的材料进行报名,如因材料不全影响报名的,后果自负。
3.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通讯不畅或无法及时联系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需要上传的报名材料如下(网上报名以JPG图片格式,大小不超过2MB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