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中山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期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4-07-01 21:35:01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违纪违规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六)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初审的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7月19日至21日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六、考试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安排在考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项通知将在中山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发布。应聘人员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

  1.本次面试采取综合考察方式,资格复审通过的,确认为面试人员。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职位匹配、综合素质、适岗能力等方面情况。

  2.面试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中山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3.面试满分100分,考试综合成绩即面试成绩。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不能进入体检。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考试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中山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公布。

  七、体检

  根据合格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体检标准、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具体体检事项安排、体检结果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应聘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与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山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拟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放弃聘用资格的;

  4.应届毕业生未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

  6.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7.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关于招聘岗位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社会人员年龄详见附件1。

  (三)关于递补的说明。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按照本公告要求进行体检、考察、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五)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六)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公告由中山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0-88368410,联系人:王老师、熊老师。

  投诉电话:0760-88368058,联系人:张老师。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