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

2024-06-30 21:49:09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7)代表性成果相关业绩材料;

(8)应聘者现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及工作经历证明(含应聘者所在单位年度考核、医德考评以及其他奖惩情况)(附件4);

(9)应聘者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把关与师德审核表》(领取时间:6月26日至7月5日期间工作日的8:00-12:00;14:30-17:30,领取地点:广州市天河路600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9号楼304室人事综合管理科);

(10)《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5)。

(一)现场受理报名:

受理时间:2024年7月1-5日8:30-11:30;15:00-17:00)

地点:广州市天河路600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9号楼304室人事综合管理科

请提交纸质版应聘材料(1)、(2)、(8)、(9)原件,(3)-(7)复印件,电子版材料(10)请以应聘岗位编码应聘者姓名命名后(示例:A1张三)发送至zssyrsk@mail.sysu.edu.cn。

以上材料务必在受理时间内提交齐全,否则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

医院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安排参加考试考核。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将通过短信或邮件告知。

2.资格复审

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进入医院专家组评审环节,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结果等相关事宜另行短信或邮件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应聘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初审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若岗位计划表中所列专业要求为学科所含具体专业,即专业代码为A+6位数字,而应聘者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学科代码为A+4位数)或“专业大类”(专业代码为2位数),应聘者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包括笔试、面试、操作技能考核和心理测试等形式(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电话或邮件通知)。

笔试、面试、操作技能考核均采取百分制,按考试项目加权得综合成绩(总分)。心理测试不计分,不参与成绩加权。各考试考核项目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任一单项考试考核低于60分者不计算加权成绩,不得进入医院专家组评审环节。研究岗位应聘者无需参加操作技能考核。

综合成绩(总分)的计算:医师、医技、护理岗位分别按笔试、操作技能考核和面试成绩权重的25%、25%、50%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综合成绩(总分);研究岗位分别按笔试、面试成绩权重50%、50%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综合成绩(总分)。

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总分),按各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最低分数线进入医院专家组评审(如符合条件的人数达不到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如出现综合成绩(总分)相同,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操作技能考核成绩高低确定排序)。笔试、操作技能考核、面试成绩在医院官方网站公布。

1.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理论知识等。

2.操作技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临床操作能力等。

3.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等。

4.心理测评主要了解应聘者的性格特点、承压能力、岗位适配情况等。在医院专家组评审前,对所有进入医院专家组评审的应聘人员开展心理测试。

考试考核环节笔试、操作技能考核、面试及心理测评结果仅作为专家组评审环节参考依据,不纳入专家组评审计分。

(四)医院专家组评审

医院通过短信或邮件通知进入医院专家组评审的应聘人员医院专家组评审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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