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

2024-06-30 21:49:09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是国家卫健委直管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是一所专科齐全、技术力量雄厚,医疗、教学、科研和管理全面发展、拥有现代医疗设备及各层次优秀人才队伍的大型现代化综合性医院。

因事业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有工作经验的往届博士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见《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第一批)》(附件1)。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不良记录;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严谨求实、爱岗敬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

5.具有立志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好教师的坚定信念,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应聘需要三班倒工作岗位者要求能承担夜班工作;

8.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专业技能条件

应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须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恪守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严谨治学;具备岗位需要的从业资格;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学习能力、团队精神和国际合作与交流能力;受过良好的、系统的专业训练;具有较强的临床医疗能力、科研能力及较好的发展潜力;不低于我院现有同级人员的平均实力和水平。

应聘研究岗位者还须具备较好的科研基础和出色的科研能力。

(三)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

应聘医师岗位者要有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经历。

(四)学历学位、工作资历条件

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有不低于2年的三级甲等医院工作经验。有博士后经历者,应取得博士后证书或原博士后流动站出具的同意出站证明。

(五)业绩条件

要求近三年在临床医疗、科研或者专业学科研究方面取得突出成绩,需提供至少1项、最多5项工作以来近三年取得的代表性成果。

包括但不限于: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的相关材料及复印件、获批科研基金项目批件和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业绩和获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SCI论文须由相关机构出具检索证明,基金、专利需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

(六)年龄条件

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七)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医院将不受理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6.医德医风或医师定期考核、职业道德考核不合格,或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受过记过及以上行政处分的人员;

7.发生过医疗、教学等事故的人员,或存在师德师风失范、违反学术道德等情况的人员;

8.应聘材料不真实,或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提交应聘材料,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的人员;

9.录取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应聘材料包括:

(1)《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至少两名高级职称专家亲笔签名的推荐信(应注明专家姓名、单位、职务或职称、联系方式等)(附件3);

(3)身份证;

(4)高中毕业以后所有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可通过“学信网”认证)。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有博士后经历人员提交博士后证书或原博士后流动站出具的同意出站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执业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

(6)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正在规培的由规培基地出具在培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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