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柳河县公办中小学已辞退代课教师招聘照顾政策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4。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7.笔试考试一周后,考生可在报名网站(http://www.jlrcksbm.com/)查询笔试成绩。因本次考试属于读卡机阅卷,请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二)资格条件复审
1.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在面试前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时间、地点由主管部门确定并通知。请进入面试人员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相关事宜。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申请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原件,必要时资格复审部门可以调阅考生档案。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3.经岗位资格条件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考务网站。
面试形式详见附件1。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低于及格线的考生,不得作为拟聘人选。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两部分折算组成,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时,先按比例折合后再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确定拟聘人选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参加体检。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柳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不合格的,择日复检。复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及格线以上人选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考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不再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招聘的人员,实行5年服务期(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转,其他具体事宜以签订的聘用合同为准。
八、注意事项
1.考生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