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揭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2024-06-30 09:50:30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事业单位引进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揭委人才办〔2021〕1号)、《关于印发〈揭阳市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揭市组通〔2021〕6号)等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的部署要求,拟于2024年7月组织揭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的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含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国外、境外留学人员)的2024年及以前毕业的博士研究生。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往届毕业生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2日以后出生,含本级基数)。

  二、招聘数量

  计划招博士研究生5名。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揭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2)。

  三、相关待遇

  被聘人员为揭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正式在编人员,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工作地点在化学与精细化工广东省实验室揭阳分中心(简称榕江实验室,具体地址在揭阳市粤东新城广东工业大学揭阳校区)。工作内容主要为从事技术开发、科学研究、成果转化等事务。

  被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一)工资待遇。工资福利待遇按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标准执行。

  (二)补助补贴。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市给予每人租房补助最高12万元(每月2000元,按实际租住月数,每年集中发放一次,最长可享受5年)、购房补助20万元(工作满5年,一次性发放);生活补贴20万元(分5年逐年发放);粤东西北地区博士专项生活补贴,一般每人20万元(分3年逐年发放)。

  (三)保障服务。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配偶,原有工作单位并愿意在我市就业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其单位性质、身份状况对口安排;原没有工作单位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协调推荐安排工作。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子女入学入托,由市教育局结合人才意愿安排到属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

  (四)其他服务。新招聘博士研究生还可同时享受省、市其他有关人才政策待遇。根据《揭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标准》,一经聘用即可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体系。

  四、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相关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首日。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的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线下资格复审”方式。

  1、报名时间

  2024年7月2日9:00至7月9日16:00。以邮箱系统收到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8825077107@163.com,邮件标题名称为:xx岗位+姓名。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负完全责任。

  3、填报岗位

  确认报名者,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公告岗位表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名者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名需上传的材料,均为彩色扫描件:

  (1)身份证材料。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材料。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2024年境内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交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如有请提供);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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