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基于我校发展的实际情况,需扩充教师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教师。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文件要求,现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努力打造师德高尚、专业基础扎实、教育教学能力较强的“好教师”队伍。通过公开招聘,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二)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要求,坚持“双向选择、严格把关”的原则做好招聘工作。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共招聘上海外国语大学三亚附属中学教师19名。聘用岗位为事业单位编制内教师,享受三亚市引进合作办学政策规定的薪酬及相关待遇。
已获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参加本次招聘考试须遵守主管部门和聘用学校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管理规定,如聘用学校无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空缺,须接受高职低聘。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团队协作意识。
(四)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等。
(五)符合本公告及《2024年上海外国语大学三亚附属中学第二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六)应聘人员年龄应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6月27日至2006年6月26日期间出生);应聘人员是中级教师及相当职称的(高校讲师等同于中级教师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6月27日至2006年6月26日期间出生),应聘人员是高级教师及相当职称的(高校教授等同于高级教师职称),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即1973年6月27日至2006年6月26日期间出生),其中具有高级教师职称的特级教师、国家级与省级骨干及学科带头人等,年龄可放宽至53周岁(即1970年6月27日至2006年6月26日期间出生)。
(七)应聘人员须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八)应聘英语教师岗位须有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留学归国人员不受此限制)。
(九)应聘人员须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证书(普通话需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学科教师需二级甲等及以上)。
(十)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海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在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外省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最迟应于考察结束前出具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十一)具备岗位需要的其它条件。
(十二)以下几类人员不得报考:
1.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