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承德兴隆县第一中学选聘高中教师公告

2024-06-28 12:43:24阅读:0地区:河北电脑版

  3.面试考生分组。面试根据考生人数合理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面试组和面试场次。

  4.面试有关要求:每组考生入闱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及有关信息。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为确保选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确定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且不能参与递补。

  5.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根据选聘计划和面试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有报考科目兴隆县教学工作经验的(如都具有兴隆县教学工作经历,兴隆县教学工作经历较长的优先);户籍、生源地或配偶户籍为兴隆县(若出现符合上述任一条件则顺序为考生本人户籍为兴隆县、生源地为兴隆县、配偶户籍为兴隆县)。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面试结束后,考生进入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bxl.gov.cn/)查看本人是否进入体检环节。有关体检要求,网上同时公布。

  (五)考核、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据实自理。

  考核主要审核考生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考生本人有无违法违纪记录,有无政治历史问题等进行审查;并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考核资格,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以及未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进行体检、考核主动放弃的考生,取消选聘资格,分岗位从面试合格考生中从面试分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

  (六)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和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bxl.gov.cn/)“公告公示”专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人选聘用资格或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将按选聘岗位从面试合格考生中从面试分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和公示。

  (七)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用人单位必须同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为新聘人员办理入职、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3、对公示反映存在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4.此次公开选聘的工作人员,需在本单位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在规定服务期限内,不得申请调动交流。

  六、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一)请考生务必关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bxl.gov.cn/),此次选聘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该网站发布。如无特殊情况,不再电话通知。

  (二)此次招聘考试违规违纪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