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批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24-06-28 12:44:14阅读:0地区:甘肃电脑版

  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同一岗位计划引进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可通过核减引进计划或降低面试开考比例(最低不得低于1:2)的方式开展面试考核。降低开考比例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本岗位引进计划。需要通过核减引进计划、降低开考比例开展面试考核的,应报市委人才办审核。

  (四)体检。考核结束后,按所有考生的成绩排名和岗位需求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的,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只递补一次。无递补对象的,取消引进计划。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组织考察。由学院人才引进和教职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成立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组将采取实地考察、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征求意见、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质、身份信息、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专业素质、主要特长、家庭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者,该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提出拟引进人选。综合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等情况提交学院党委会议研究,并确定拟引进人选。

  (七)公示。拟引进人选确定后面向社会发布公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备案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优惠政策

  (一)编制及工资待遇。引进至学院工作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纳入金昌市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二)职称评聘。依据职称评聘相关规定,引进人才工作满1年后,考核为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可认定为专业技术副高级职称资格;考核为优秀的硕士研究生在学院工作满3年的可申请特设岗位(按人社部门规定比例),优先申报考核认定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住房保障。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中,“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5年内享受免租“拎包入住”式人才公寓。

  (四)购房补贴。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在金首次购买商品房的,可享受最高6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每人40万元,“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

  (五)项目扶持。优先支持引进人才实施重大项目课题,可给予5万元—5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并优先推荐参加“陇原之光”“西部之光”访问学者计划。

  (六)子女入学。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子女处在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的,按照本人意愿安排学校就读;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子女可安排在市内公立幼儿园就读。

  (七)配偶就业。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可根据本人申请及其配偶学历、专业等实际情况,安排其配偶到市内企事业单位工作。

  (八)落户政策。引进人才配偶、父母、子女或重要亲属自愿落户金昌的,由公安部门及时办理落户手续。

  (九)高层次人才岗位补助。对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的高层次人才,按以下标准发放年度岗位补助:市级拔尖人才项目和高技能人才项目入选者每人每月1000元;博士每人每月1200元。对三年综合考核等次为优秀的高层次人才,除发放年度考核岗位津贴外,一次性给予10000元奖励。

  七、纪律和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社会和纪检监察等部门监督。对在人才引进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纪律和法律责任。监督电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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