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上半年江门台山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教职员公告

2024-06-28 12:46:45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5.笔试加分

  根据《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有关工作的通知》(江人社发〔2022〕171号)文件精神,“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可以适当加分。其中,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

  申报笔试加分的应聘者须在笔试当天下午15:00—17:00携带身份证和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前往市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管理股(205室)申请加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提交资料申报加分的,按自动放弃加分处理。

  (二)面试

  本次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1.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才能进入面试,面试的人数以入围人员笔试成绩高低为序按各岗位招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可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前资格复审

  面试前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将在市教育局网站另行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通过的或未在指定时间内完成(补充)材料的,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具体安排以面试通知为准,将在市教育局网站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成绩在本面试时段候分室向应聘者公布。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三)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统一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如同一岗位应聘者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市教育局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

  (一)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根据招聘公告的岗位招聘人数,在应聘该岗位面试成绩及考试综合成绩均合格的人员范围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为体检对象。

  (二)体检工作要求

  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程序、项目、纪律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体检标准的,从其规定。在体检过程中,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市教育局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制度执行。体检时,如视力、听力、血压、心率4个项目初次现场体检不合格的,应聘者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统一安排复检,最多可复检2次,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如体检医院对其它体检项目作出体检不合格结论的,应聘者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可向市教育局提出复检的书面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

  招聘单位及市教育局须对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的拟考察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工作一般采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取消其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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