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上半年江门台山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教职员公告

2024-06-28 12:46:45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3.招聘岗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全日制中小学校教学工作经历,且当前仍在全日制中小学校任教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相关工作经历期间在工作单位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及对应工作单位证明或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等材料;

  (2)现任教工作单位出具《现工作单位证明》(可参考附件3)。

  4.招聘岗位要求为台山市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证件等证明材料。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报名要求

  1.应聘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应聘者要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报名资料,并确保报名材料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或学习、任何职(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还须注明在职在编或临聘人员)。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2.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应聘者需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报名。如对招聘岗位要求不清楚,可在报名前向招聘单位咨询。因本人未认真阅读公告或不清晰岗位要求,导致自身条件与招聘公告及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造成成绩无效失去应聘或聘用资格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4.本次招聘岗位由报名系统自动校核。校核通过的,自动确认报名,报名资料不能再作修改。

  5.已校核通过的应聘者,可打印报名登记表,且不能对报名资料作任何修改;没有通过校核的应聘者,可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在截止报名后没通过校核的应聘者不能重新报名。请应聘者妥善保管报名登记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需提供。

  (四)网上确认考试及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的应聘者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确认后方可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确认考试时间将在市教育局网站另行发布。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准考证是应聘者参加考试、资格审查、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依据和证明,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应聘者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体检。如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是唯一可代替居民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或体检的法定居民身份证明凭证,居民户口本、护照、工作证、社保卡、驾驶执照、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应聘者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居民身份证明等其他任何证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或体检。

  五、考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安排

  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笔试

  1.笔试工作

  本次笔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和地点

  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

  根据招聘岗位所需基本能力素质的侧重点分为A、B两类,具体情况如下:

  (1)专业技术类岗位(A类):

  A教育综合,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知识与应用等相关专业知识。

  (2)管理类岗位(B类):

  B公基行测,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能力测试。

  4.笔试成绩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定为60分。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应聘者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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