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上半年江门台山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教职员公告

2024-06-28 12:46:45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4.应聘者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未如实填写的,由招聘单位或市教育局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四)工作经历要求

  招聘岗位如设定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以在工作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用工备案的起始时间算起。从事指定类型的工作经历,还应以单位证明或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等材料为依据。在军队工作的经历以及退役军人在部队服务经历视为工作经历。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五)其他要求

  1.招聘公告所列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技能资格和执业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技能资格和执业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但聘用后只能聘用在所报考的岗位和享受相应工资待遇。

  2.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应学段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取得证书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面试资格复审前,仅通过教师资格考试而尚未领证的,不视为具备相应资格。

  3.2024年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或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报名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所在院校或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考,并于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受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单方面解聘)未满五年的。

  (6)历年省专项招聘、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雇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9)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设定,由招聘单位或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2日9:00至2024年7月8日16:00。网上报名系统网址将于报名前一天在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cnts.gov.cn/zfgzbm/sjyj/)另行发布。应聘者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的指引进行网上报名。所有上传的报名材料必须清晰且易于辨认,便于资格审核。

  (二)应聘者网上报名须上传以下材料的扫描件: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招聘岗位有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

  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和学生证。

  港澳台学习、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者可登录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2.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应学段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是指具有加盖相应的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公章、钢印的教师资格证书。

  相应学段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是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可以报考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初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可以报考初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小学教师资格可以报考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幼儿园教师资格可以报考幼儿园、少年宫教师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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