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5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报名网站上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请考生按照规定时间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资格复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背面本人签字)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加盖毕业院校公章的学业成绩单等(报考岗位明确要求需提供成绩单等相关佐证材料的)。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①2024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可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则上要求在报到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②研究生学历的考生,需同时携带研究生及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提供承诺书一份。教师资格证原则上要求在报到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岗位招聘条件明确要求其它证件的,要提供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如考生尚未取得岗位招聘条件明确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可提供承诺书一份。如在报到前仍未取得相应证件的,则取消聘用资格,按违约处理。
(7)报考岗位中明确要求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报考的,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加盖党组织印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资格复审时,以上材料的复印件请按顺序叠放上交存档备查,不再退回。
3.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后,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缴纳面试考务费,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且完成缴费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面试准考证。
面试缴费时间、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以及面试时间将通过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2)教师岗位面试采取模拟授课及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和职业素养等。满分为100分,及格线60分,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达不到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确认成绩。
4.计分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将通过报名网站另行通知。体检在指定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