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宁夏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自主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2024-06-27 10:13:59阅读:0地区:宁夏电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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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报名资料

  (1)应聘者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相关资格证书电子扫描件。

  (2)电子照片要求为近期免冠半身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的电子照片须为红色或蓝色背景的近期免冠正面清晰证件照,格式JPG,大小300KB以内)。

  4.资格初审

  由各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善性负责。对伪造、涂改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信息不实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电话、短信或邮箱方式通知应聘者本人。应聘者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未改报其他岗位的视为放弃。

  5.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

  (2)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3)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各招聘单位对应聘者报名相关资格证件和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工作重点核查应聘者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提供)及相关资格证书及岗位资格复审表等。复审合格的应聘者取得专业考核资格。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应聘资格。

  (4)资格复审合格的专业考核人员名单由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三)专业考核

  1.专业考核工作在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单位具体实施。

  2.各招聘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专业考核方案,明确量化专业考核标准,专业考核工作须按照专业考核方案设定的程序、标准实施。  

  3.专业考核采取面试面谈的方式进行,各用人单位需组织5名专家重点对应聘者的学术能力、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核。

  4.专业考核公告须由各招聘单位提前一周通过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明确专业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等内容,并通过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通知应聘者。

  5.专业考核时间20分钟,总分为100分制。

  6.专业考核成绩于专业考核结束当天由各招聘单位在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

  1.根据专业考核情况,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3.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4.招聘单位或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可以申请复检1次,复检应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申请复检的,复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5.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五)政审考察

  1.政审考察工作在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2.政审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法,广泛了解被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和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并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政审考察中发现应聘者存在本实施方案中所列不得应聘相关情形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以及其他不宜进入招聘单位工作情形的,经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取消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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