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龙湖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员自行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办法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2024年应届毕业生考察阶段应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和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未按公告规定时限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不予聘用。
九、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龙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报考同一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学校,并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汕头市龙湖区教育局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公告由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十二、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联系部门:汕头市龙湖区教育局0754-88831114
监督部门:汕头市龙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4-88483379
咨询时间:2024年7月1日至7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54-86730033、86730055;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longhu.gov.cn/
职得招聘网:http://www.zdzp.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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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汕头市龙湖区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汕头市龙湖区教育局
2024年6月25日
原标题:汕头市龙湖区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dlonghu.gov.cn/lh/gkml/zwgk/tzgg/content/post_23476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