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用人单位必须同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为新聘人员办理入职、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3.对公示反映存在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4.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需在本单位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在规定服务期限内,不得申请调动交流。
六、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一)请考生务必关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bxl.gov.cn/),此次招聘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该网站发布。如无特殊情况,不再电话通知。
(二)此次招聘考试违规违纪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信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考核或体检的,后果自负。
(五)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5052802(考务咨询)、县教体局5052759(岗位条件咨询)
附件:
1、《兴隆县2024年教体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兴隆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6月25日
原标题:兴隆县2024年教体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61.240.140.107:88/article/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