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承德兴隆县事业单位教体系统招聘教师公告

2024-06-26 12:14:56阅读:0地区:河北电脑版

  根据承德市委组织部、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字〔2011〕8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体系统所属兴隆县第一中学和各乡镇中小学岗位空缺情况,经我县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公开招聘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拟为我县教体系统所属中小学校公开招聘全额事业编制教师共计65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要求详情见附件《兴隆县2024年教体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具有承德市所辖县(市、区)户籍、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部分岗位限制兴隆县户籍。

  有户籍限制的必须在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具有规定区域内户口且目前户口仍在规定区域内(含因考入高校户口迁出至今仍未迁回的毕业生,须有当地原迁出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兴隆县户籍的,可不受户籍限制。

  (二)招聘比例

  各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1988年6月26日至2006年6月25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区间计算按此类推,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报考乡镇中小学岗位的根据有关政策年龄可适当放宽)。岗位条件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从其要求。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等条件;考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获得与报考岗位条件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专业设置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和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相关专业目录。具体岗位条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的,报名人员毕业证书所列括号外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名称一致,但岗位信息表中专业带括号的,报名人员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含括号内)专业则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名称一致。详见《兴隆县2024年教体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根据有关政策,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可报考对应岗位。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条件中有规定工作经历的须出具经工作单位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工作经历证明和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工作经历计算方法为:从毕业证颁发时间后参加工作起到本公告发布日止(该期间内以养老保险缴纳时间为准、精确到月),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6、严格落实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对于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应聘,按相应的学段、学科并依照《兴隆县2024年教体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中的要求报考相应岗位,但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必须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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