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择岗当天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缺席会议,否则视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择岗结束后,若出现空缺岗位,已确定学校的考生原则上不再变动。
(七)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三亚市教育局官网和“吉阳教育”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7天。因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从应聘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等候递补对象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1.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规定明确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A类和C类岗位新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学校)签订服务5年的聘用合同(含试用期一年);B类岗位新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学校)签订服务满6年的聘用合同(含试用期一年)。本次招聘的新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调离学校的申请。任职期间不服从区教育局和学校的工作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所缺岗位不再递补。未经同意报考公职岗位或私自报考后辞职的,5年内我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不得聘用。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文件规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七、其他事宜
(一)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不予聘用。
(二)本次招聘未被聘用人员的笔试成绩达到储备库合格分数线以上,将自动进入三亚市吉阳区教育系统编外教师储备库。
(三)本次招聘专业分类原则上统一按《海南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划定。
(四)本招聘公告由三亚市吉阳区编制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98-36609468;
监督电话:0898-88865152;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36609469。
(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附件:
1.三亚市吉阳区教育系统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
2.三亚市吉阳区教育系统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报名表
原标题:三亚市吉阳区教育系统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公告(第1号)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Key0XjzFD2TG-aBHxFif-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