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教师资格证(就高不就低,例如:高中数学教师资格证可报考要求初中数学教师资格证、小学数学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小学数学教师资格证不可报考要求初中及以上数学教师资格证的岗位)。暂时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个人书面承诺(附件3)后报名;未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应聘岗位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5)职称资格证;
(6)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岗位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7)承诺书(附件3);
(8)报考A类岗位的,须提供本人海南省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退出现役证书(退伍证)和入伍地所在市县武装部(警备区)出具的入伍地证明(在海南入伍的退役军人无需提供)等相关证明材料;
(9)报考B类岗位的,须提供海南省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截止至报名之日前取得海南省户籍(不含报名当天);符合“在三亚市基层学校连续服务满5年的在岗编外教师(时间截止至2024年6月)”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任职合同及社保缴纳凭证(加盖所在基层学校公章),三者一致为准;
(10)报考C类岗位的,须提供在中小学校任教连续满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证明、任职合同及社保缴纳凭证(加盖所在学校公章),三者一致为准;本科生报考者,所学本科专业须为师范类专业;研究生报考者,所学本科或研究生专业须为师范类专业;
(11)师范院校或综合性大学的毕业证书无法界定是否为师范类专业的,须提供当年招生录取审批表和学籍表的复印件(复印件上须本人签名按手印);
(12)留学归国和在港澳台取得相应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资格复审时备查);
(13)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定向委培生应聘时需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在编人员应聘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其中在编教师(除海南省以外)应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见附件2);
(14)海南省外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时须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
(15)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需上传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16)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查询截图需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及查询结果,查询范围为全国)。
(三)资格初审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凡本人填写报名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2.资格初审由三亚市吉阳区教育局统筹安排。2024年7月9日12:00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4年7月9日12: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应于2024年7月9日17:00前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如资格审查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4年7月9日17:00准时关闭。
3.本次招聘,A类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B类和C类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各类岗位达不到相应比例数的,相应调整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岗位招聘条件并适当延长报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