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理工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辅导员)公告

2024-06-26 12:16:33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且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中依据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在学院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

  四、其他

  (一)此次招聘后续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官网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

  (二)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附件1:山东理工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3: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doc

  附件2:山东理工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附件4:应聘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

  2024年6月25日

  原标题:山东理工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ddjs.sdpu.edu.cn/info/1010/274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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