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24-06-26 12:03:30阅读:0地区:山西电脑版

  2.报名提交材料

  (1)在本公告下载并填写《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书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书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简历”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登记表“简历”栏中写明所学核心课程和毕业论文题目,由我校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认定。简历从就读高中(中专)时填写至今,暂无工作可填“待业”。如有兵役、缴纳过社会保险的工作经历必须在个人简历栏中认真填写,无社保缴费的工作经历不填写。报名时同时提交(登记表)电子版。

  (2)本人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于在A4纸上)。

  (3)与岗位要求一致的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附学信网查验打印报告。

  (4)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5)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书、未能体现与岗位要求相适应专业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信息将于报名现场进行审核审查,现场通知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因个人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各岗位原则上按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校党委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三)考试

  1.考试方式

  岗位1考试分为讲课和笔试两部分,按讲课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岗位2考试分为讲课、现场制作和笔试三部分。按照讲课与现场制作的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每个岗位按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选;岗位1综合成绩=讲课x40%+笔试x60%;岗位2综合成绩=讲课x20%+现场制作x20%+笔试x60%;所有成绩采取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2.考试时间、地点

  讲课时间、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缴费

  笔试费用参照《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考察由我校组织实施。

  1.体检有关事宜在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仅递补一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讲课、笔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技能)、学历(学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等信息。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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